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获批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任。
本公司于2007年6月8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6月7日下发有关批复文件,同意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与深圳市红旗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高汇达峰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越通恒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意以6.09元/股的价格分别向上述三家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89,403,846股股份。
此次股权转让需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司将密切关注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四维瓷业 证券代码:600145 编号:临2007-028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为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除第二大股东转让本公司全部股权己获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