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业部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第三方存管(招行)批量转换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已于2007年4月10日起启动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进出的正常运行,我司已先后与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以下简称:招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建立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为加快第三方存管实施进度,我司将于近日与招行合作,对我司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业部(原罗湖营业部)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批量转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批量转换是指:已开通招行银证转帐且经我司与招行数据核对无误的合规客户,我司与招行系统对其实施批量切换,直接转换为第三方存管客户,转换后其交易与转帐不受影响。
二、 实施批量转换的客户范围:凡已在我司深南东路证券营业部(原罗湖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且仅开通招行银证转帐的合规客户;同时开通招行与其他银行银证转帐的客户不列入本次批量转换的客户范围。
三、 批量转换实施日:2007年6月16日。
四、批量转换实施后,提请客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成功转换的客户,需在我司规定期限内至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订手续,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客户我司有权暂停其“证券转银行”功能,并禁止其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直至协议签署完毕。开始办理上述协议签订手续的时间与规定期限,我司将另行公告通知。
2、 成功转换的客户,可于2007年6月16日后通过招行95555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进行转款操作。
3、 成功转换的客户,还可于2007年6月16日后通过开户营业部自助委托、电话委托进行第三方存管银证转帐,登录后不需要再选择银行,直接进行转款操作。
4、 未转换成功的客户,我司将尽力以电话方式予以通知。未转换成功的客户仍可采用原有银证转帐方式进行资金转帐。
五、 为避免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使资金转帐失败,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我司特别提醒客户可在批量转换实施日前,按原银证转帐方式提前进行办理相应的资金转出或转进操作。
六、 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平安证券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业部 电话:0755-25159797、82157874、2515979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