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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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12日上午8:30时在公司十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姜国臣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人,代表股份36,241,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6,241,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6,241,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36,241,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9,391,652.0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5,939,165.21元;分红基金53,452,486.88元,加年初可供分配利润47,984,894.1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437,381.02元,拟以2006年末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47,726,422.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3,710,958.52元转入下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票36,241,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36,241,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36,241,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36,241,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票36,241,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36,241,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36,241,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由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卢桂馨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