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13日上午9时在湘潭市湘电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共代表120,921,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6%。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建雄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车辆事业部资产参股成立湘电重型矿用车辆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同意票27,85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其中,关联股东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2、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湘电长泵铸造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票27,85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其中,关联股东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昌久先生、王占国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