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受让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40%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10月11日,电监会公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邀请投资者参与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的7号公告)》,公告称:“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转让的精神,920资产项目的出售工作将本着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在向社会广泛征集投资者的基础上,采用多轮筛选、竞价谈判的方式,兼顾目标企业长期发展等因素确定资产购买方。”
鉴于“920 项目”符合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持股比例50.19%)的发展战略,参加竞买可积累电力资产收购方面的经验,能源集团根据公告要求积极开展了竞买的相关工作,向电监会提交了投资意向书,并被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2007年6月8日,能源集团与河北省电力公司正式签署了《关于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转让协议,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柏坡公司”)为920项目所涉及企业之一,能源集团受让河北省电力公司持有的西柏坡公司40%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994,000,000元。
一、协议内容
转让方:河北省电力公司
受让方: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见证方: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
目标公司: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目标股权: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目标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94,000,000元。
内容要点:
截至2006年6月30日目标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以及2006年6月30日至交割日目标公司经营产生的可分配利润对应于目标股权的部分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如果自2006年6月30日至交割日之间目标公司以合法程序进行了分红,则按如下程序操作:
(1)转让方应在目标公司做出分红决议后及时将分红具体内容书面通知见证方和受让方;受让方应不晚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一个工作日之前就目标公司分红事宜主动与转让方和见证方进行确认;
(2)经见证方书面确认,受让方在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时可扣除上述对应于目标股权的分红部分。
二、西柏坡公司基本情况
西柏坡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系经国家电力公司批准由西柏坡电厂改制成立。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0.3亿元。
西柏坡公司装机容量为4×300MW,为燃煤发电机组。公司第一台机组于1993年12月投入运行,至1999年6月4台机组全部投产。
协议签署后西柏坡公司股东情况: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0%),能源集团(持有40%)。
西柏坡公司位于河北省平山县境内,距省会石家庄市37公里。
西柏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三、投资要点
电源点位置优越:西柏坡公司地处河北省石家庄地区,处于河北南网的电力负荷中心,电源点位置较为优越。公司通过8 条220KV和2条500KV出线向外送电,具有较强的电源输送能力。
利用小时较高:西柏坡公司自投产以来年度利用小时在河北南网一直处于较高水平。
2006年第二次煤电联动调价中,西柏坡公司的发改委批复目录上网电价由(基数电价)0.3169 元/度上调至0.3311 元/度(同时取消超发电价),略低于河北南网不含脱硫火电机组的平均上网电价,即标杆电价,0.335 元/度的水平。
机组规模大、技术成熟、状态好:目前公司拥有装机容量120 万千瓦,为河北南网主力电厂之一。公司4 台30 万机组均为90 年代投产,主要设备供应商为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电机厂、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等,技术较为成熟。目前公司机组处于青壮年期,状态良好,经过近几年的设备治理和改造,可靠性与经济性较高,等效可用系数在同类型机组中名列前茅。
机组煤耗低:2005 年西柏坡公司的供电煤耗优于河北省内火电装机的平均水平。管理层一直在通过强化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来降低综合厂用电率、降低煤耗水平。
煤源稳定:公司临近产煤大省山西,交通运输便利,燃料供应有保障。近年来,公司积极与山西等地的国有大煤矿合作,力争签订中长期战略合同。目前公司主要的煤炭供应商为:山西焦煤集团、晋中南煤运公司、山西统配公司等。对于严重缺煤的河北而言,这样的大矿煤炭采购比例使得西柏坡公司在煤炭供应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公司管理先进:西柏坡公司的管理较为先进,公司是华北电网首家取得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标一体化认证的发电企业。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西柏坡公司资产优良、效益稳定,该收购事项将对能源集团做强主业、增加权益装机容量、增加利润收入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由于本公司正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能源集团以其资产认购,根据本公司与能源集团签署的《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对于能源集团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至交割日期间所将要或正在进行投资或收购的电力相关产业资产项目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权利义务事项,也将包含于该协议项下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之内。因此,能源集团该次受让西柏坡公司40%股权将作为能源集团注入本公司全部资产的一部分。
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