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秦宏
今天,湖南泰格林纸集团将以总额18.08亿元的自有资产为抵押,发行8亿元企业债券(简称“07湘泰格债”),抵押额大约相当于本期债券本息总和的1.4倍。这支首次以自有资产为抵押担保的债券的面市,不仅仅是企业债券传统担保模式的突破,更意味着企业债券向无担保发行的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
07湘泰格债为十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5.38%,利率的确定是以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基准,上浮197基点。这一发行利率与同期限企业债券相比,大约高出60至70个基点。经联合资信评估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主体信用级别是AA-级,债项信用评级为AA+级。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债券发行需要由银行进行担保。尽管这一担保模式减少了企业的兑付风险,但是由于企业信用长期由银行信用替代,阻碍了企业债券市场化的进程。虽然去年三峡总公司发行了首只无担保企业债券,然而目前无担保债的试点只能局限在少数大型央企之间,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仍然只能走银行担保的老路。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自有资产担保模式的引入有望加快企业最终凭其信用发行债券进程。因为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日本,企业债券发行也曾采取两步走的方式,即先由企业以自有资产担保发行企业债券,最终再过渡到无担保发行。
作为担保模式创新的首只企业债券,其发行条款在针对债券偿付方面的设计颇为详细。首先,发行主体提供了总额为18.08亿元的四项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一旦债券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则变卖这部分财产以清偿债券,而目前的资产抵押总额相当于本期债券本息总和的1.4倍。其次,抵押资产由第三方监管,由建行湖南分行作为本次企业债券抵押资产的监管人。第三,设立专项偿债基金,发行主体从发行当年起,按季度计提偿债基金,每次提取金额不小于年应计提偿债基金总额的25%用于次年利息支付。同时,设置债券提前偿还条款,约定自第七年起,每年提前偿还比例分别为本期债券本息金额的10%、15%、15%和60%。
此外,发行条款在设计上还引入了海外成熟市场的债权代理人制度,以保障抵押资产的安全。即发行人聘请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义务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