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2,407,25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6月2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06月0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06月1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06月21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法定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未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2007年4月,鑫科材料以2006年末总股本12,35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18525万股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交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的有关规定,招商证券对本公司的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核查报告,形成的结论性意见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2、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2,407,25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6月2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06月1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