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关于限期补充提交个人债权材料的公告
2007年06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处置收口工作的进度要求,个人债权收购工作已进入尾声。但由于下述4地21名债权人(即:上海市的季红兵、邵统军、文鹏生、敖吟梅、江南春、魏鹤仙、陈少文、陈贵银、陈晓东、顾国华、陆路平、薛彩萍、余秀英、鄢杰;湖北省的刘德俊、周荣、杨贵荣、叶虎、施兰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赵芸;重庆市的曾辉)至今尚未将债权甄别所需资料提交给各地的个人债权甄别领导小组,以致无法完成个人债权收购甄别工作。
请上述21名相关债权人在本公告刊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原债权申报机构,提供个人债权甄别确认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相关债权人个人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周先生 陈先生 汪女士
联系电话: 021-62825498 021-62825359
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