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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开发银行的推动下,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又将向一个新的领域开拓势力———以shibor作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债券即将亮相。与以往在固定利率企债发行中的与shibor简单挂钩不同,shibor式的浮息债将更加能够体现出其在市场基准利率的成长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Shibor在利率市场化产品定价中的广泛运用,Shibor的基准地位日益增强,而以Shibor为基准的浮动利率金融债券将极大地拓展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宽度和深度。不仅如此,SHIBOR基准浮动利率债券推出后,投资者可根据需要将持有的不同利率基准的浮动债券之间,以及浮动债和固定债之间进行利率调换,因此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产品创新,为投资者对冲风险提供工具。
shibor今年初正式运行以来,它已经以咄咄逼人的攻势陆续介入了票据转贴现、利率掉期、企债利率定价等多种产品的定价中。但是在上述过程中,shibor的取样多是时点利率,并且是“一劳永逸”地提供参考标准。例如在此前的多期企业债和短融券定价中,发行人选择发行人之前若干交易日的1年期shibor算术平均值,加上固定的利差得到最终的固定票面利率。严格讲,这只是shibor与债券定价的静态挂钩,而非动态挂钩。
而昨日国开行召开的shibor基准浮动利率金融债网上会议意味着,shibor真正动态为债券定价的产品有望在近期面世。
但是市场对这新品种的认识程度有限,能否快速接受,还有待验证。在会上,投资者就债券的定价机制、基准利率品种选择、取样范围等众多问题都进行了讨论,甚至于推出shibor式浮息债是否对于发行人来说面临更大风险的问题都被投资者所关注。
和其他以回购利率、定期存款利率等为基准的其他浮动利率债券一样,shibor式浮息债的流动性问题也成为市场的主要担忧所在。有银行交易员指出,浮息债与固定利率债券相比,并没有明显的收益优势,只有在进行利率互换等交易时才能发挥作用,或者作为持有到期的投资类品种,而不宜作为交易类券种,这制约了其流动性,也抑制了市场的投资热情。
为此,国开行考虑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即建议央行将该类品种债券作为双边报价商的指定双边报价品种,“由于多数shibor报价行也是银行间市场的双边报价行,因此这些机构有能力进行报价,通过做市也为shibor基准债券逐渐成为银行间市场的主要浮动利率品种提供了可能”,国开行表示。
“shibor毕竟是新生事物,首单发行我们肯定还要观望一下,”某国开行承销团成员表示,只有在这一基准利率的市场力量更加强大,市场认可程度更高,才会考虑充分参与到新式浮息债的认购中去。
■资料链接
国开行shibor浮息债
发行方案
国开行shibor浮息债将选择3个月或6个月shibor为基准。首只债券是以发行日前一个工作日的3个月shibor10日均值为基准、按季付息的5年期浮动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