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综合保险
将覆盖所有就业农民工
2007年06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在6月14日召开的上海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2007年上海市农民工工作总体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被正式明确,推进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等十项工作被重点提及。
会议中明确提出,今年要推进实施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将综合保险覆盖面扩大到300万人,力争使综合保险覆盖到在单位就业的所有农民工。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保险待遇。来自上海劳动保障局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3万余外来务工人员在沪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据了解,外来从业人员的综合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外来从业人员本人不承担缴纳综合保险的费用。综合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并不与本人的工资收入“挂钩”,“缴纳基数”是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用人单位再按照“缴费基数”的12.5%缴纳综合保险费。
然而,有部分用人单位,在使用外来从业人员时不给他们缴纳综合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面临着数额巨大的工伤赔偿责任,致使用人单位和职工本来可以有效化解的工伤风险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此,上海劳动保障部门提醒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应当为他们缴纳综合保险,否则发生的工伤风险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提醒广大外来从业人员,要关注自身的综合保险参保情况,当权益遭到侵害时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