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五月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
2007年06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吸收存款5523万元,发放贷款13843万元。其中,发放中小企业贷款8550万元、农户贷款5024万元,分别占贷款的61%和36%,总体运行良好。
唐双宁在日前举行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工作座谈会上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诞生,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产生了积极影响:一是中国金融史上增加了三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丰富完善了金融组织体系;二是为“三农”提供了新支持;三是探索了金融支农新思路;四是激活了农村金融机制。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激发了农村金融体制机制的创新活力,有竞争、有合作的农村金融市场已经在试点地区开始形成。
记者了解到,在座谈会上,内蒙古、吉林、湖北、四川、青海和甘肃等6个试点省(区)提出了监管资源配置不足、相关政策配套措施未到位,以及个别机构偏离服务宗旨等问题。对此,唐双宁指出,各试点地区银行业监管机构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支持与监管的关系,试点与推广的关系,放宽准入政策与激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关系。
唐双宁说,试点地区银行业监管机构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切实将主要精力转到监管上来,始终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适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特点的监管方式;二是稳步推进试点工作,银监会将按照工作计划,有步骤地扩大试点范围;三是进一步激活农村金融机制。(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