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15日下午2:00时在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经董事长陆致成先生委托,会议由副董事长兼总裁黄代放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0人,代表股份114,289,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1%。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92,897,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2人,代表股份21,391,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经股东记名投票表决,产生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二)逐项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关联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的所有子议案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
3、发行对象
A、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B、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C、其他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
(6)锁定期
表决结果:
(7)募集资金用途和需求
表决结果: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
(9)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5、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