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驻地董事在会议决议文件上签字表决,外地董事通过传真方式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表决。公司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10名。会议审议了关于退出视网联经营的议案,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山东视网联媒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网联)前身为1999年12月29日成立的山东视网联媒介发展有限公司。2000年2月,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投资”)以增资方式投入980万元,占49%的股权。2001年11月2日,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鲁体改企字[2001]94号文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鲁政股字[2001]43号批准,并经山东省财政厅鲁财国股[2001]51号文对山东视网联媒介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批复,山东视网联媒介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视网联目前总股本为78,800,000股,鲁银投资持有7,769,680股,持股比例为9.86%,另外山东广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2,796,000股,持股比例为67%,山东鲁能控股公司持有6,304,000股,持股比例为8%,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20,320股,持股比例为7.64%,山东省出版社持有3,940,000股,持股比例为5%,齐鲁音像出版社持有1,197,760股,持股比例为1.52%,山东省有线电视技术工程中心持有417,640股,持股比例为0.53%,山东广播电视报社持有354,600股,持股比例为0.45%。
视网联经营范围:企业形象策划服务;计算机及网络开发;影视器材、日用百货的零售;电子商务;许可范围内的广告业务;影视节目交流代理服务;网络工程技术服务;电视专题及动画节目的制作、发行。
视网联自成立以来,努力积极谋求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于2005年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材料,但因种种原因未获批准,后经多次努力仍未能成功。在此情况下,视网联实际控制人山东省广电局提出由视网联回购广电系统外股东所持有视网联股份,并对视网联业务做出重大调整,转移作为公司核心业务的广告业务。除鲁银投资外非广电系统其他股东均已同意和接受上述要求。鲁银投资为了视网联的长远发展,积极同其他股东进行沟通协商,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关于继续推进视网联公司上市工作的建议》。但经过进一步考察,发现在调整广告业务后,视网联的其他业务无法支撑公司的发展,未来发展前景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核心业务的变化,视网联在未来较长时间内无法达到公开上市的要求。
经认真评估以上事实,同时考虑到视网联实际控制人和除鲁银投资外非广电系统其他股东已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退出视网联公司经营,具体退出方式及价格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办理结果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ОО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