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根据2007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将本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09,044,273.5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5,708,174.84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4,752,448.37元。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任意盈余公积金10,904,427.35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73,848,021.02元。按年度净利润的1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6,356,641.03元,按每10股派1元(含税)的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4,600,980.40元,剩余期末未分配利润222,890,399.59元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1日
2、除 息 日:2007年6月22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 1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 元;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红利 0.1元。对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实际每股发放红利 0.1元。
6、发放年度:2006年度
7、发放范围:截止2007年6月21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红利领取办法:
1、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日起,在股东自己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尚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管,待股东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股东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
2、国家股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法人股股东凭法人证券账户、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法人授权委托书、股利收据和领取人身份证从2007年7月2日起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
四、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8279352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