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2日
●除息日:2007年6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28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07年4月30日召开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5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261,575,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157,582.0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4,368,475.5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7年6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元。
5、 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元。
三、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2日
2、除息日:2007年6月2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2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6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6月28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北京西路1316号
咨询电话:62899111
传真:628999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