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接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通知,宝钢集团已于6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批复文件主要内容为:对宝钢集团公告《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同意豁免宝钢集团因国有股行政划转而控制31319.58万股八一钢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1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