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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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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7版:中国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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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7版:中国产权
    开刊语
    合力共推 全国产权交易市场大格局成形
    以规范化、市场化推进产权市场新发展
    ■一周
    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市场整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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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市场整合启动
    2007年06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霍宇力 凌力

      

      中国第五个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日前浮出水面。

      6月9日,泛珠三角区域9省区省级产权交易所的代表在广东省国资委领导的见证下,在长沙联合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产权交易机构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这标志着泛珠区域“打造集资本、技术、信息流动为一身的区域一体化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的规划开始付诸实施。

      有关人士表示,区域一体化是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必然方向,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市场合作的起步,标志着我国继北方、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和西部四个产权共同市场后,华南地区产权交易的共同市场也开始形成。今后这些区域的共同市场将构成我国产权交易的基本格局,并最终向全国统一市场迈进。

      据《框架协议》,泛珠9省区的产权交易机构以“自愿参加、市场主导、公平开放、互利共赢”的原则,将在搭建统一的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交易统计标准、加强联系人机制和项目推介等方面展开合作。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董事长高庆对本报记者表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泛珠三角各省市陆续涌现了多家产权交易机构,但“各自为政”的产权交易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成交量少、区域性较强、平台建设落后、竞争力不足等问题,建立开放、统一、有序的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的要求非常迫切。

      值得注意的是,泛珠产权共同市场是我国目前唯一借助省政府之间合作机制———泛珠合作机制的强力支持而建立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据统计,截至2005年末,泛珠区域内9省区产权交易总金额超过430亿元,仅占全国15%,但9省区的国有资产存量已达2.3万亿,约占全国地方国有资产总量的26%。泛珠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形成后,将逐步发挥整体优势,有望与长江流域和北方地区并列成长为我国第三大产权交易共同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