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发布《期货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指引》
2007年06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商文
中国期货业协会昨日发出通知,向业内发布了《期货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指引》。
为进一步加强期货行业自律,保证期货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工作的高效、稳妥进行,提高期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期货公司制定了《期货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指引》这一自律规则。协会要求各会员单位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会计核算业务中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应及时函告协会。
1月23日,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期货经纪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新旧衔接事宜的通知》,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会相关要求,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将会计核算系统等调整到位。自2007年7月1日起,期货经纪公司应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通知明确,如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期货公司会计核算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