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近期开展了一场整治客运市场的专项行动,其中私家车搭客“拼车”赚钱行为成为严打重罚的对象,仅5月份的后半个月就已查处此类案件49宗。按照广州市交通部门的规定,如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有偿进行搭客运货即构成非法营运,对当事司机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司机被罚后当场抽泣。
交通部门以非法运营为由,重罚“拼车”行为不妥。根据《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关系应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要配发车辆运营证,驾驶员要有一定的资质才能够进行客运。但是,法律所禁止和打击的行为,首先应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拼车”属于双方自愿的民事互助行为,与以盈利为目的的运营行为有着本质的不同。
能源的日趋紧张使人们认识到节约能源的可贵,我们在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物尽其用无疑是最大的节约,“拼车”符合节约型社会的基本宗旨。如果几个人可以乘坐一辆车出行,为什么非要强迫他们另选交通工具呢?经济学中有一个原理叫帕累托改进,是指一种变化,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
在“拼车”的状态下,有车的人在车内尚有空余座位的情况下,让渡出给那些没有车的人,搭车的人承担一定的成本,这样,等于在没有任何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使两者同时得到了益处,实现了帕累托改进。
目前,全国各地都面临着交通拥堵的问题,严厉禁止“拼车”行为只会使交通更为拥堵,而拥堵将加大人们的通行成本,将有损于公共利益。也正因为这一点,在德国、新加坡,赶上交通高峰期,空车(包括私家车)上路甚至会被罚款。许多国家鼓励搭乘顺风车的行为,比如,美国一些地方规定,车中有两个人以上时才可在专用车道行驶。韩国更为宽松,不仅私家车可以“拼车”,就连出租车也可由多位乘客“拼车”,名曰“合乘制”。
有人认为,“拼车”行为会对公交车和出租车运营构成威胁,实际上,“拼车”毕竟是少数现象,目前,许多城市的公共交通不堪重负,拥挤不堪,“拼车”分流一点并非坏事。而且,那些参与“拼车”的人,即使被禁止“拼车”,也大都是挤公交车而非打车的,因而,对出租车的影响也是非常有限的。
减少汽车尾气污染是许多地方追求的环保目标,“拼车”可以提高单个车辆的使用效率,减少车辆的尾气污染,这无疑对环保目标是有益的。
因此,死搬教条对“拼车”行为进行重罚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