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出口退税调整是把“双刃剑”
2007年06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徐虞利
海通证券分析师杨红杰表示, 从有色金属出口退税调整情况来看,国家明显不支持有色金属半成品、初级产品和一般性制品的出口,并且逐步降低中档次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但铝箔等产品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本次出口退税涉及到有色金属的有两个方面:一是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出口退税全部取消;二是其他贱金属及其制品(除已经取消和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以及铝箔、铝管、铝制结构体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杨红杰表示,出口退税的调整是一把“双刃剑”,从出口产品的调整结构方面来看,铝箔等高端产品的生产企业,如新疆众和、南山铝业等将不会受到影响,反而会是一种利好;而对于单纯的电解铝生产企业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加快我国电解铝行业产业链的整合和重组。从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的角度来看,出口退税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国内外价差进一步减小,未来产品出口走势主要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的供需关系。
“在高能耗和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持续下降、取消甚至增加关税的宏观政策指引下,我们更加看中未来产业链比较完善或者即将被重组、产品附加值高的企业,比如中国铝业、新疆众和、南山铝业、焦作万方、包头铝业、关铝股份等”。杨红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