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08元。
股权登记日:2007 年6 月27日;
除息日:2007 年6 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 月10日。
二、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7年5月23日召开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 2007年5月24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以2006年末总股本7116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2元。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应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8元。
四、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7年6 月27日;
除息日:2007年6 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 月10日。
五、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银电力”全体股东。
六、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证券董秘办
咨询电话:0731-5388088
传真:0731-5510188
八、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