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
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6月14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中收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担保的议案》:
截止2007年6月18日,本公司为中收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收农机”)提供了12370万元担保,其中由本公司担保的中收农机欠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支行9870万元到期债务本金已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承接。近日,长城公司与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迪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根据该合同,凯迪公司购买长城公司对中收农机截至2007年6月18日本息合计为272,786,422.46元的债权,该债权包中,由本公司为中收农机提供担保形成的债权金额为152,413,045.58元(其中本金为98,700,000元,利息为53,713,045.58元)。
为尽快解除中收农机担保问题,本公司同意支付凯迪公司3000万元的对价,用于解除本公司本息合计为152,413,045.58元的担保责任。本公司对债权总额中3000万元担保债权享有追偿权利。
本公司已于2007年2月26日召开的四届二次董事会及2007年4月7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新疆中收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在2006年度按担保总额计提预计负债3750万元的议案。所以本次担保的解除对公司2007年度利润不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中收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债权的议案》:
根据长城公司与凯迪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凯迪公司购买长城公司对中收农机截至2007年6月18日本息合计为272,786,422.46元的债权。该债权包中,由本公司为中收农机提供担保形成的债权金额为152,413,045.58元。
由于长城公司对中收农机形成的272,786,422.46元债权的处置原则是整体打包处理,因此公司要解除中收农机担保问题必须妥善处理272,786,422.46元的整体债权。为尽快解决中收农机担保问题,本公司同意受让凯迪公司购买的长城公司对中收农机债权总额中扣除本公司3000万元担保追偿权的剩余债权242,786,422.46元的三分之二,即161,857,614.97元债权,债权转让价款为3000万元。
本公司对受让的中收农机161,857,614.97元债权及为解除担保责任向凯迪公司支付3000万元对价所形成的追偿债权共计191,857,614.97元债权享有相应权利。凯迪公司对剩余债权80,928,807.49元债权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本公司委托凯迪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对本公司对中收农机的191,857,614.97元债权进行处置。
鉴于中收农机目前的财务状况,本公司受让的161,857,614.97元债权可收回性较差,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债权转让价款3000万元做为坏账全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本次《债权转让协议书》的签订将对公司2007年度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影响当期损益3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0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