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7,488,202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2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1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2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2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安排追加对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中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数量占华盛达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所有限售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没有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没有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 号):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的要求,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其结论性意见为:截至核查报告签署之日,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改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流通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7,488,20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2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0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