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
月缴上限突破千元
2007年06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李和裕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通知,表示自7月1日起,上海将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从去年调整后的938元提高至1034元。
根据《关于调整上海市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上海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但尽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缴存额的上限却有所提高。
通知显示,除了上海普通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从938元提高到1034元外,参加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缴存的个人缴存者,其月缴存额上限也由从去年的1610元上调164元至1774元。
而对于缴存额下限,通知规定,2007年度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确定为10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缴存的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也按照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