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争取成为
央行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区
2007年06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但有为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开发区管委会日前就促进信用体系建设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建立协调促进机制,争取将天津滨海新区作为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地区。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签字仪式上说,天津滨海新区是我国金融创新的重要基地,在这个地区进行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有助于滨海新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环境。
据苏宁介绍,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正式运行以来,为天津6.5万户借款企业、近2000户未与银行发生过借贷关系的中小企业和647万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天津市所有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均已接入基础数据库并开通查询用户近4000个,累计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117万多次。
根据双方签署的备忘录,双方将在如下几方面开展合作:首先,为促进和服务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争取将滨海新区作为人民银行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地区,有关征信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措施争取在滨海新区进行试点。
其次,按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要求,天津开发区管委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积极协商,逐步将产生于天津开发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包括遵纪守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双方还约定,争取将天津开发区作为政府版本信用报告应用的试点地区和政府部门在民事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试点地区。天津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积极推动天津开发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