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1日上午在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均为有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058,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4%,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柱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5,084,656.9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8,465.69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508,465.69元后,尚余4,067,725.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881,404.5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949,130.08元。
同意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138,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304,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7,645,130.08元结转下一年度。
同意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30万亩优质啤酒大麦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投入到《扩建2.5万吨葡萄酒生产线项目》的子项目《1.5万吨葡萄酒国际酒庄项目》;将《10万吨苜蓿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年新增10万吨麦芽项目》,用于该项目辅助设施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公司与甘肃省饮马实业公司签订的《原材料购销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68,6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公司与甘肃省八一农场签订的《原材料购销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51,120,9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 王森、陆世荣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14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赵国柱先生提议,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7年6月21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十五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石怀仁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国柱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徐浩桐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兴学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柱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贷款,该项贷款以公司下属饮马麦芽厂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