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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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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确权”登记指引的第三次提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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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确权”登记指引的第三次提示(等)
    2007年06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了《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于2007年4月20日和5月22日发布了《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的提示》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的第二次提示》。为了使原安瑞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顺利确权,现发布关于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的第三次提示。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40007)由原安瑞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安瑞基金”,基金代码:500013)转型而成。原安瑞基金自2007年4月10日终止上市后,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与重新登记,基金管理人据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注册登记机构并托管至持有人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此后,持有人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登记的相关销售机构赎回其持有的原安瑞基金份额。上述过程称之为“确权”。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确权业务受理时间

      1、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4月23日起,开始办理确权业务。

      2、 各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都可受理基金确权业务。业务正常办理时间为工作日9:30-15:00。15:00以后受理的业务申请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办理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办理确权必须先在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和参与代销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和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以下合称“销售机构”)开立基金交易账号并开通华安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参与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如下:

      (一)直销机构

      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二)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增加参与确权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三、确权申请确认

      1、销售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和中国工商银行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对于参与代销的其他证券公司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并传真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T+1日受理并在T+2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2、确权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确认后,投资者可于下一工作日以后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进行确权确认情况查询。但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内至集中申购验资日期间进行确权申请的,将于集中申购验资日的T+2日以后方可查询确认结果。

      四、确权业务流程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身份通过本流程规定的方式不能核实则不予确认。

      1、投资者必须先在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2、投资者持以下资料到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b. 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c. 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上二者须提供其一);

      b. 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c.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d.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e.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注: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无误。

      3、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中国工商银行和参与代销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确权的销售机构在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后须首先核对申请人的持有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编号、证券账户号等内容正确完整,无涂改,并提示申请人正确填写申请确权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基金数量和联系方式等。中国工商银行须将投资者的确权申请数据发送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其他销售机构须将投资者上述确权申请资料传真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传真号码:021-58400107或021-58401936)。各销售机构将保留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资料原件,以备留档核查。

      4、在收到申请确权的电子数据和收齐申请确权资料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会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即为其重新登记确认的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5、投资者经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登记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

      6、确权失败的申请,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持有人联系方式联系持有人。沟通失败原因和后续手续后,请持有人重新办理确权申请。

      7、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确权业务规则

      1、 投资者以份额提交申请。确权业务的申请份额为基金退市时投资者持有的原安瑞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量。注册登记机构在核对投资者身份和申请份额一致后,确权成功,并将投资者应得基金份额(包括下述第6条所述之原始基金份额及其相关权益份额)登记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下。

      2、 原安瑞基金退市后,本基金进行集中申购。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折算,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予以登记集中申购结束原安瑞基金份额经折算调整的基金份额。

      3、 若投资者拥有在基金退市前的现金分红且退市时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按1.0000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投资者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4、 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在基金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产生的基金权益,暂时托管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包括原持有基金份额折算调整的份额、未领取红利折算的份额(如有)),其分红方式强制转为红利转再投资,分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5、 基金管理人承诺对于在转型前持有安瑞基金的持有人,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若持有全部该等基金份额满半年,(如该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开放日),则将根据各个持有人持有的原安瑞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数量,提供0.5%的基金份额激励。若持有全部该等基金份额满1年,(如该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开放日),则将根据各个持有人持有的原安瑞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数量,再提供0.5%的基金份额激励。前次激励份额不计入本次激励份额的计算基数。份额激励基数不包括原安瑞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在对应期间相应获得的红利转再投资基金份额(若有)。

      6、 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只需对其在基金退市时持有的原始基金份额提出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进行确权登记时,将同时登记投资者原始基金份额及其相关权益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包括原始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结束份额折算调整的基金份额、在办理确权申请之前因持有期满半年或一年而获得的基金管理人奖励基金份额(如有),在办理确权申请之前本基金收益分配强制红利转再投资基金份额(如有)、未领取现金红利折算基金份额(如有)等。

      六、友情提示

      1.如果投资者需要查询原安瑞基金退市前的持有份额数量,可以到日常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查询原安瑞基金的持有数量;或拨打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在电话核对投资者证券账号和身份证件编号后,查询原安瑞基金的持有数量。

      2.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必须提供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果遗失了,可以持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挂失,即可补办证券账户卡。

      七、其他

      本确权登记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2 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久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持有人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07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发布了《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

      安久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安久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终止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服务手续,并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基金份额初始登记、基金份额确权业务及申购、赎回等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为了使安久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终止上市后顺利办理基金份额确权业务,现发布相关事宜提示性公告。

      一、投资者账户信息更新

      如安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证券账户信息已发生变更,请在基金退市前到现托管基金份额的券商营业部网点更新账户信息,并要求券商将变更信息及时发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同步更新,以确保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账户信息是正确完整的。

      二、持有人基金份额查询

      在基金退市前,请投资者在现托管基金份额的券商营业网点查询本证券账户中安久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量,便于日后正确提交原安久基金的基金份额确权申请。

      三、投资者证券账户卡遗失与补办

      安久基金持有人在办理基金份额确权业务时需提供投资者证券账户卡等资料,如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卡已经遗失,请到现托管基金份额的券商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卡。

      特此提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召开安久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发布了《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安久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6月29日上午9时30分。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兴国宾馆(上海市兴国路7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基金管理人授权的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公布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姓名;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享有表决权的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

      7、计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监票人对此进行监督,计票过程将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8、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9、形成大会决议,并由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07年6月1日,即在2007年6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包括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下同)。

      2、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见 本公告附件二)、深圳证券账户卡。

      3、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业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机构投资者对出席会议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文件。

      六、会议出席对象

      1、2007年6月1日(权益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人、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2、基金管理人代表。

      3、基金托管人代表。

      4、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公证人员等。

      5、其他相关人员。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预登记

      (一)现场方式预登记

      1、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现场方式进行预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1)具备出席大会资格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进行预登记。

      (2)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预登记。

      (3)具备出席大会资格的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凭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业证明或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机构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进行预登记。

      2、基金管理人办理现场预登记的地点为:

      (1)基金管理人上海总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

      (2)基金管理人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

      (二)传真方式预登记: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凭上述证件的传真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预登记,传真号为021-68863223(上海)、010-66214060(北京)。

      (三)预登记时间:2007年6月11日-2007年6月27日,每天上午9:00-下午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基金管理人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现场预登记或传真方式预登记。

      (四)关于预登记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登记估计持有人到会情况,以便为持有人大会召开进行相应准备。持有人大会会议入场前仍需办理登记,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予以积极配合。

      八、会议召开的条件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九、形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条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表决票上填写“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基金份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但应当记入出席会议的表决票总数。

      3、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含2/3)。

      十、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将于2007年6月29日上午9时30分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对与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记,请出席会议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提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登记,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2007年6月4日开始停牌。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十一、持有人大会联系方式

      1、上海

      联系人: 薛琛俊

      联系电话:(021)38969981

      传真电话:(021)68863223

      2、北京

      联系人: 赵强

      联系电话:(010)66219999-320

      传真电话:(010)66214060

      3、基金管理人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固话免长途费)

      4、基金管理人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安久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安久基金”)将于2007年8月30日到期,为了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安久基金按照附件三《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的规定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并提请对于安久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予以表决。

      此外,为实施安久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安久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换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出席于[             ]年[             ]月[             ]日召开的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个人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数:

      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鉴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安久基金”)将于2007年8月30日到期,为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安久基金转型方案需经参加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告中国证监会核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安久基金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安久基金转型方案要点

      安久基金转型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安久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在完成有关转型程序后,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调整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由2007年8月30日到期调整为无限期。

      (三)授权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或提前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进行变更登记

      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需要终止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经持有人大会授权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的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终止或提前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原上市份额将转登记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持有人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和其它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四)调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1、投资目标

      安久基金投资目标是“本基金为积极成长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积极应用新技术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综合决策能力来减少风险。同时也通过分散投资来减少风险。”

      投资目标拟调整为“以优选股票为主,配合多种投资策略,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中国经济成长带来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投资范围

      安久基金投资范围是“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范围拟调整为: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5%以上。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投资策略

      鉴于安久基金原基金合同中未规定基金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将新增如下规定: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并利用公司研究开发的数量模型工具,分析和比较不同证券子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及风险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股票配置比例的相对稳定,避免因过于主动的仓位调整带来额外的风险。只有当基金管理人通过研究发现市场的主导因素(宏观面、政策面和资金面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时,才会对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较大幅度的主动调整。影响本基金资产配置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宏观经济因素

      宏观经济形势将从两个方面影响股市,一是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二是改变投资人的投资行为。由于股市往往对宏观经济进行提前反映,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一些宏观先行指标。

      (2)政策因素

      本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的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证券市场宏观管理政策等。

      (3)市场波动周期

      市场的变化节奏呈现明显的周期性特征,投资进出时机的把握对提高投资收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4)资金供求因素

      资金供求情况也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状况的重要因素。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将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优选出投资价值较高的公司股票。在构建投资组合时主要以“自下而上”的优选成长策略为主,辅以“自上而下”的主题优选策略、逆势操作策略,优选具有良好投资潜力的个股,力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总体股票投资策略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1)优选成长策略

      我们认为,成长型股票通常都具有持续的高盈利增长的特点,伴随着市场对成长型股票的发现和认识,其股价也将经历缓慢上涨到加速上涨的过程,特别是未来相当长时间的牛市环境中,高成长型股票的价格上涨往往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因此,本基金将在判断上市公司业绩成长原则的基础上,着重对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进行分析,即以上市公司过去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增长率为基础,预测未来两至三年的利润增长率作为核心指标。同时,比较公司价值成长比率(PEG)、市净率(P/B)、市盈率(P/E)等辅助指标在行业中的水平作为参考,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增长性和可持续性,根据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将公司分为缓慢成长型公司、稳定成长型公司、快速成长型公司三种类型,针对每种类型的公司特点,精选具有吸引力的个股。

      ① 缓慢成长型公司。对于处在或接近行业生命周期顶峰的缓慢型成长公司,我们将关注那些具有特殊机遇的转机类公司或者那些在资产负债表中隐藏有较高价值资产的资产类公司的投资机会。

      ② 稳定成长型公司。对于具有较快收益增长率、股价已基本反映公司稳固增长的稳定型公司,我们将关注该类公司中具有较大潜在利润的新产品或增加公司的收益和股利的投资机会。

      ③ 快速成长型公司。对于具有较高收益增值潜力的快速成长型公司,我们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分析其增长率的持续性,选择在未来数年内仍能保持竞争优势的公司。

      (2)主题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主题投资分析框架”(Thematic Investing Analysis Frame)对宏观经济中制度性、结构性或周期性等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的研究与分析,挖掘并投资于集中代表整个市场阶段发展趋势的上市公司。首先,寻找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趋势,分析这些根本性变化的内涵和寓意;其次,认清使该种趋势产生和持续的内在驱动因素,挖掘出国内目前和未来的宏观大背景下选择具有持续性的投资主题;随后,选择受益于主题因素的行业;最后筛选出主题行业中的龙头公司进行重点配置。

      (3)逆向操作策略

      本基金认为当股市接近波峰和波谷时,大多数投资者对市场走势的看法都是错误的。因此,本基金将努力确认大多数投资者的心理,然后进行反向操作。举例来说,本基金将通过公开市场信息观察国内股票型投资基金现金占投资组合的比例,一旦本季度股票型基金的平均现金比例明显超过上季度现金平均比例,本基金就倾向于增加下季度股票资产比例;当本季度股票型基金的平均现金比例明显低于上季度现金平均比例,本基金就倾向于降低下季度股票资产比例。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基金管理人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例,构造债券组合。

      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产品将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含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综合考虑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决定投资可转债的品种和比例,捕捉其套利机会。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实现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谨慎地进行投资,以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衍生工具的研究,在充分考虑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五)基金更名

      考虑到安久基金变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类型发生相应变更,基金管理人拟将基金名称变更为“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首先,由于安久基金拟转换运作方式、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交易并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需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转换后基金运作方式的特点相应修订《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其次,考虑到自《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拟请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事项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并在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适当签署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基金管理人就安久基金转型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安久基金沿革情况

      安久基金由原四川国信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而成,遵照中国证监会要求,经规范重组后,更名为“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01年8月31日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2002年5月13日完成扩募,基金总份额由原200,000,020份增至5亿份,基金存续期延长5年至2007年8月30日止。有关基金设立等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安久基金历史业绩

      安久基金是由原四川国信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而成的一只小盘封闭式基金。自2000年7月4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始管理安久基金以来,安久基金为投资者带来了优异的回报,截至2007年5月25日,安久基金累计净值为2.9087元。安久基金2006年净值增长率为132.62%,成为2006年度封闭式基金净值增长率冠军。

      (三)基金转型有利于保护广大持有人的利益

      安久基金基金合同将于2007年8月30日到期,如果任其到期清算,持有人不仅要承担股票资产卖出变现的冲击成本,还要承担清算费用以及清算期间的机会成本。通过基金转型,不仅能为持有人节省到期清算的成本,也彻底消除了基金折价交易现象,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持有人利益。

      (四)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的必要性

      根据《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存续期截至2007年8月30日为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可无限期存续。为避免到期时基金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更好地保护持有人利益,基金应调整存续期限。

      (五)基金合同关于基金转型的约定

      按照《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提议,持有人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可以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

      (六)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可行性

      基金终止上市后,原上市份额将转托管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发起设立了国内第一只开放式基金,目前管理着八只开放式基金,开发了功能较为完善的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份额转移完成后,投资者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和其它指定渠道办理基金份额确权登记和申购、赎回等业务。因此,基金退市不会导致投资者无法变现基金份额,对持有人利益无不良影响。

      (七)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基金转型后,其投资范围、比例限制应符合开放式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摒弃原有基金合同中一些封闭式基金的规定。转型之后基金将定位于能有效控制风险,并能实现资产持续增值的股票型基金。同时,根据新的市场情况和特点,强化和补充了以优选成长策略为主的多层次主动性投资策略。

      (八)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保证基金合同修订的合法合规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自本方案公告之日起,基金管理人面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转型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后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转型方案议案。

      (二)基金开放赎回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降低部分持有人在基金开放赎回后大量赎回对基金平稳运作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赎回风险。

      1、实施集中申购

      在基金退市以及基金份额转移登记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各销售机构进行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不超过1个月。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为保证基金转型后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将在至少一个月后开放日常申购。基金管理人可在集中申购结束后暂停办理基金的赎回,暂停期间不超过一个月。

      (1)集中申购期间实施申购费率如下:

      

      (2)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以后,费率如下:

      ①申购费率

      

      ②赎回费率

      

      对于投资者在基金退市前持有的原安久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对于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所收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2、提前分红与份额折算

      为回报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拟在基金终止上市之前,根据实际情况,向原安久基金的持有人分配不低于90%的已实现收益,以有效降低持有人的税收成本。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按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第9位以后舍去)对原安久基金的持有人基金份额进行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

      对于投资者因暂未进行份额托管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即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折算日当日按1.0000元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自动折算为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的相关账户。

      3、基金管理人为开放赎回前持有人的变现需求提供流动性服务

      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之后,基金开放赎回之前,对于部分急需变现基金份额的原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可为其与其他持有人之间办理份额转移提供相应的服务。

      4、基金转型方案通过并公告后,若出现基金折价率持续放大或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况,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快转型进程,更早开放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

      五、反馈和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欢迎及时反馈给本管理人。本管理人将根据投资者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本方案。本方案若有任何修改,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正式召开前及时公告。投资者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联系人:何琦

      联系电话:021-38969928

      联系传真:021-68862332

      电子信箱:anjiufund@huaan.com.cn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