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9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71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7日
除息日:2007年6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5日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4月30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5月8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派息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738,4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9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40,309,300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7日
2、除息日:2007年6月2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6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1.71元;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股东和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1.90元。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事宜
1、咨询机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
3、咨询电话:0573-84185042、84185001-115
传真:0573-84184488
4、邮政编码:314100
六、备查文件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