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日常交易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07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进行查询。
3、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申购本基金。场内申购通过场内代销机构办理,场外申购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办理。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有关本基金上市公告将另行公告。
6、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二、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一)申购、赎回开放日
本基金自2007年6月25日起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若未来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申购时间进行调整,但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二)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 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万元。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2、投资者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3、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以上数额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三)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1)场外赎回费率: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0.5%。
3、申购、赎回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三、本基金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张权
联系电话:0755-26948040、26948044
传真:0755-26935005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2
联系人:宋雅萍
联系电话:010-88091528转161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7层I、J单元
邮编:200120
联系人:林文兵
联系电话:021-58402858转201
传真:021-58402858转333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www.rtfund.com)开立基金账户、申购基金、赎回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二)代销机构
1、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可以办理深交所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信息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国联证券等。
本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详见2007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查询本公司网站刊载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基金信息披露
从2007年6月1日起,根据《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