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1日上午8:30在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301会议室准时召开。公司总股本431000000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6名,代表243725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5 %。其中,限制流通股份2157593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88.53%;流通股份279665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1.4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人列席了会议。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马秀芳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芦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43725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43725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243725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2006年末股本总额每股分配0.15(含税)元现金股利,共分配现金股利64,650,000元。
表决结果:243725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243725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243725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243725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43725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243725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07年4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2007-005号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64165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在该提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回避了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243725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半年报及年报审计机构,其年度审计报酬为6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243725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选举采取了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
芦 林: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高 刘: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刘志荣: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李满仓: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田树平: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贺志辉: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陈胜年: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郭晓川: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魏喆妍: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选举采取了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
孔祥忠: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张 智: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张国利: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刘 云: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蔡 旭: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贾信民:同意 243725912 股 反对0 股 弃权 0 股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出的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职工监事冀树军、董建雄、冯建中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马秀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72 股票简称:包头铝业 编号: 临2007—014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6月21日上午11:00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刘志荣先生、贺志辉先生因公出差,分别授权董事高刘先生、李满仓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胜年先生因公出差,授权独立董事魏喆妍女士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因出国未出席,未授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芦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董事芦林先生出任公司董事长,高刘先生出任公司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长芦林先生的提名,参会董事一致同意由刘志荣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刘志荣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王云利先生、石长存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长芦林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李满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金占平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1日
附简历:
1、芦林先生,57岁,大学学历,成绩优异高级工程师。曾任包头市科技情报所所长,包头市南郊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石化厅基建处副处长,内蒙古化肥厂工程处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现任包铝集团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2、高刘先生,55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包头铝厂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副厂长,包铝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包铝集团总经理、董事,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3、刘志荣先生, 45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包头铝厂计划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包铝集团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4、王云利先生,51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包头铝厂技术监督处副处长、处长;包铝集团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5、石长存先生, 45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包头铝厂企业管理处副处长;包头铝厂广东南海经销公司经理;包头铝厂供销处副处长;包铝集团供销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6、李满仓先生,57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内蒙古经翔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经贸委企业处副处长,包铝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7、金占平先生,41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包头铝厂财务处综合科副科长,财务处副处长;江阴裕华铝业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472 股票简称:包头铝业 编号:临2007—015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8人。监事蔡旭因公出差,授权监事刘云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孔祥忠先生主持,以举手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监事一致推举孔祥忠先生出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张智先生出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副主席。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6月21日
附简历:
孔祥忠先生,57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
曾任任内蒙古电管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内蒙古电力(集团)总公司、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老干部处处长、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现任包铝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张智先生,40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经营师。曾任包头铝厂团委书记、党委委员,现任包铝集团工会主席、董事、本公司监事、监事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