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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6月20日陕国投董事会决议公告一同与投资者见面的,是一份新的《陕国投实业投资清理方案》,新方案与公司5月份披露的方案相比,变化明显集中在集合股权信托的设立方式方面。这些变化意味着什么,陕国投的安排会是何种考虑?昨日,一位信托行业的专业人士就此方案为记者进行了解读。
陕国投于今年5月公布了公司的《实业投资清理方案》,拟对公司数项实业投资进行清理。对于在深圳市鸿泰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公司等处的股权投资,陕国投的处理方式倒也平常,不外乎是通过注销、股权转让或账务核销这几种方式;但在对陕西国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上,陕国投却提出,要通过设立股权信托的方式进行清理。一是清理方式比较特殊,二是该实业投资公司本身也是陕国投优质资产之一,这就难免引起人们的兴趣。
从相关资料可以看到,该实业公司由陕国投持股99.71%,投资净额接近1.86亿元,实业公司下属的鸿业房地产公司和佳信公司长期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在市场中已拥有良好口碑和很高的市场信誉度。此外,陕国投还指出,两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占用了上市公司大量信托资金。披露的信息显示,这笔信托资金为47861.4万元。
陕国投清理实业投资的举措,与整个信托业面临的又一次清理整顿有关。今年3月,银监会下发相关通知表示,完成固定项下实业投资清理的信托公司,在业务创新方面将受到鼓励,其他信托投资公司在过渡期间,相关业务将受到一定限制。这使有意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的公司,面临着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清理完毕实业投资的形势。这一点,陕国投也不例外。
不过,记者昨日所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国内信托业到现在都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许多公司经营比较脆弱,实业投资的清理,若不稳妥进行,对信托公司的短期业绩冲击将是比较大的。也许是出于这一考虑,陕国投对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业务,设计出了设立集合股权信托,将对实业公司的投资转变为对金融产品的投资的方案。在5月份披露的方案中,陕国投打算联合另一名股东,将所持实业公司的全部股权信托给陕国投自身,由公司对股权进行专业管理。在将固有财产转化为信托财产后,陕国投等方将由此获得股权信托的受益权。同时,陕国投表示,将视信托资金回收和项目进展情况,对所享有的股权信托受益权向外进行转让,以逐步实现完全退出或待信托计划终止时全部收回对实业公司的股权投资。
令人关注的,就是这一集合股权信托现在所发生的变化。根据陕国投新的《实业投资清理方案》,主要变化除股权信托委托人由陕国投单独担任外,原方案的受托人也由陕国投变为另外一家信托公司;此外,股权信托受益权作了优先/次级的结构化设计;再就是实业公司及旗下主要房产、物业公司等都不再注销。
股权信托的受托人由陕国投自身变更为其他信托公司的原因,在记者所采访的专业人士看来,主要可能是政策法规方面的考虑。他表示,信托公司把固有资产在自己公司设立信托尚无先例,法规方面比较模糊,而在其他信托公司设立信托,是合法合规的,从实质角度来讲,又引入了第三方,具有监督作用。
至于信托受益权设置成优先及次级两种,则值得格外注意。该位专业人士认为,陕国投已表示将把一定期限内的优先受益权向外转让,转让对象为机构投资人,在期限届满时,由公司或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回购。这种设计,一方面可回收相当一部分资金,增加公司流动性,以便进行其他安排,另一方面又有别于进行实质的股权转让,相当于给公司提供了一次机会进行融资。同时,他指出,原方案中,陕国投是提到过要将实业公司旗下的房产公司进行注销的,而新方案中却没这种说法了。这说明,公司对于房产投资方面的这块优质资产,还是很在乎的,对它的处理十分慎重,目前采取的是逐步清理而非一次到位的方式,也为未来的考虑留下了一定空间。
陕国投的这种安排,难免带着整个行业的烙印。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国内信托业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像陕国投这样位于西部的公司,就更不容易了。陕国投尽管已在转型之中,但作为上市公司,如果一次性地卖掉优质资产,只能体现一年的高利润,明年没有这块利润了,这显然是目前公司不太愿意看到的事情。
其实,这种想法,陕国投自己也有了一定的透露。在公司公布的新的方案中,其就表示,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绝大部分来自于房地产业务,平均占到主营收入的64.46%,制订实业清理方案既要按照新的政策监管要求,按时完成实业清理和规范关联交易,又要保证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业绩不会产生大的影响,防止公司被交易所“ST”而摘牌退市,要使公司能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