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星源未清欠债务还剩2.4亿
2007年06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吴琼
ST 星源债务重组进入新阶段。今日,ST星源已经清偿了所欠4家银行的债务,仅剩下与东方资产公司相关的2.4亿余元。
今日,ST星源公告称,其已偿还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与上述几家银行的债务重组协议已执行完毕。ST星源5月8日曾披露,2006 年顺利完成股改之后,ST星源开始启动了同各债权银行进行的债务重组谈判,与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达成协议:2007 年8 月30 日前分5 批偿还欠中国银行的全部逾期贷款本金4900 万元及利息和费用,2007 年9 月30 日前分4 批偿还欠深圳发展银行的全部逾期贷款本金2100 万元及利息,2007 年3 月23 日分3批偿还欠交通银行的全部逾期贷款本金1897 万元及利息。
ST星源在提前清偿了所欠4家银行的债务后,ST星源仅剩下与东方资产公司相关的2.4亿余元债务。根据2007年3月30日ST星源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就建行债务达成的协议,自2007年6 月20 日ST星源偿还了第二期会务后,至今还欠2.4亿余元。该笔债务分三次还清,最后还款期限为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