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东方重机部分股权获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2007年06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86 证券简称:东方锅炉 编号:临2007-029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东方重机部分股权获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7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受让东方重机股权暨重大关联交易公告》,2007年3月19日本公司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予以披露。因该项交易属于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行为,除经股东大会批准外,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本公司于2007年6月22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7]554号”《关于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受让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所持有的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30%股权协议转让事宜,现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