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业股份制改造加速 内资将成首选
2007年06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李雁争 于祥明
记者昨天了解到,主管部门将鼓励境内资本(指内资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允许企业在行业内部或跨行业实施以市场为主导的重组、联合或者兼并,允许企业非核心资产在改制过程中租赁、转让或拍卖。专家认为,鼓励境内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意味着相对于H股融资而言,军工类企业会优先选择在A股上市。
这是从国防科工委、发改委和国资委在昨天公布的《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透露的消息。
《指导意见》指出,要力争用几年的时间,使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指导意见》指出,军工企业关系国家安全,必须严格界定股份制改造的范围和程度,科学区分企业类型,统筹规划,选择试点,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对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少数核心重点保军企业,应继续保持国有独资,在禁止其核心保军资产和技术进入股份制企业的前提下,允许对其通用设备设施和辅业资产进行重组改制。对从事关键武器装备总体设计、总装集成以及关键分系统、特殊配套件生产的重点保军企业在保持国家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可以实施股份制改造。鼓励境内资本(指内资资本)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
除上述两类企业外,对从事重要武器装备生产的其他重点保军企业,根据承制武器装备的重要程度,可实行国有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的股份制改造,鼓励引入境内资本和有条件地允许外资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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