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公布两则公开谴责决定,分别对天科股份董事长刘林峰、*ST迪康及其董事长曾雁鸣、董事孙继林、曾鉴、刘明、银海、尹华栋予以公开谴责,上证所同时认定曾雁鸣、孙继林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经上证所查实,天科股份近期连续发生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分别是2007年4月27日至5月8日和2007年5月10日至14日,均为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达到20%。公司于5月9日和5月17日分别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称,近期无针对公司的重组计划。但时隔不到两周,公司于5月29日又发布公告称,正在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讨论定向增发等重组事宜。
上证所认为,公司上述信息披露前后矛盾,严重误导投资者。董事长刘林峰未能勤勉尽责,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决定对董事长刘林峰予以公开谴责。
另经上证所查实,*ST迪康2006年12月30日曾发布公告称,公司运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定向转增的方式,解决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但根据公司2007年4月30日披露的2006年年报及其附件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公司2006年年度内除运用“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方案解决资金占用7333万元外,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占款16878.21万元,但未履行过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这笔资金包括为大股东代垫土地款4000万元;涉嫌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被银行扣划资金6000万元;未收回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应退保证金1300万元;长期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以经营性往来名义占用且账龄超过一年的资金5578.21万元。
上证所称,*ST迪康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董事长曾雁鸣、董事孙继林等人未能尽到上市公司董事应有的谨慎勤勉之责,因此,上证所决定对公司和上述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董事长曾雁鸣和董事孙继林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