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5日在上海影城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2名,代表股份数1339589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425 %,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3名,代表股份数133376885股,B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数582097股。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以现场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中国会计制度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为4,893,123.59元(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会计制度审计净利润为844千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617,498.39元。加上2006年初未分配利润-251,092,628.50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46,475,130.11元。
鉴于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冲抵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2006年度公司不实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200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7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境内审计机构,同时聘请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上海)为本公司的境外审计机构,对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7年度贷款计划和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龙华东路519号、573号、647号三幅地块处置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附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邵曙范律师、沈欣欣律师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了《200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该所律师认为,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汇总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