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6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6月22日以通讯的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重新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等重大投资决策的程序和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并组织实施。
二、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在长春市商业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时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以其资产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刊登的对外担保公告)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编号:2007-02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在长春市商业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以其资产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形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为70,532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中除45,632万元外(其中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5,632万元、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10,000万元),其他担保均履行完毕(担保合同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公司将继续履行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拟与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公司同意为对方在长春市商业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 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三年。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是2005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屋及厂房出租,道路、供热、供电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与研究,土地开发与利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 放。截止至2007年5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582,645,643.79元,总负债为2,375,878,384.36元,净资产为2,206,767,259.43元,资产负债率为51.85%(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公司与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贷款到期后两年;
是否有反担保: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以资产保证担
保债权的安全,反担保形式为: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有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以其资产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且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五、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为70,532万元,公司无对外担保的逾期金额。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协议书;
2、公司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3、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