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 2007年6月1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07年6月23日上午9: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包头荣资大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8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0%,无流通股股东参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0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0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80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经北京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006年度西水股份公司净利润为-12,345万元,截止2006年底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78万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考虑公司后续发展,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78万元结转下一年度。
同意80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为了配合水泥产业整合事宜,我们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正信评字[2006]第2-053号评估报告,我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情况,应按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 、存货:截止2006年10月31日,我公司部分存货账面价值4,396,556.03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2,331,964.74 元,评估值879,311.21元,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1,185,280.08元。
2 、固定资产:截止2006年10月31日,我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包括房产、设备、车辆)账面原值131,607,498.30 元,账面净值74,140,400.14元,已提减值准备12,051,661.06元,评估值51,249,617.80元,应补提减值准备10,839,121.28元。
以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024,401.36元,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应全部计入2006年当期损益。
另外,根据中和正信评字[2006]第2-053号评估报告,我公司部分资产因价值回升,应冲回已提资产减值准备4,171,880.04元,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63,929.07 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007,950.97 元。
同意80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划分金融资产的提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我公司应在首次执行日(2007年1月1日)对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不含《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我们按如下原则对金融资产进行划分:
1、公司2006 年12 月31 日持有账面价值为100,000.00元的基金短期投资,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公司2006 年12 月31 日持有账面价值为163,290,777.67元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投资,由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此该长期投资可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公司2006年12月31日其他账面金融资产,归类为应收款项。
同意80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进行2007年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年审计报酬35万元。
同意80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资产和土地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2007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联交易专项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按照规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600893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内蒙古经世律师事务所刘爱国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水股份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