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银行渠道客户
2007年6月29日赎回光大保德信货币
市场基金赎回款延迟到账的通知
2007年06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11月26日公布的《关于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6] 23号),新的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2007年6月29日(周五)业务清算中将涉及新、老会计准则切换,相应清算时间将较原约定时间有所延迟,由此将造成2007年6月29日通过招商银行申请赎回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客户将无法在T+1日(2007年7月2日,周一)收到赎回款,该部分客户的赎回资金将顺延至2007年7月3日由招商银行向客户的指定账户划出。2007年7月2日起,招商银行的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申请赎回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的业务清算及划款时间将恢复正常。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做好财务安排,由此带来的不便,恳请投资者谅解。
此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影响基金估值核算和基金申购、赎回交易清算的准确性,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确保基金交易清算准确、安全和高效进行。
投资者可登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5352462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