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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太湖蓝藻暴发、无锡饮用水污染事件,无锡市一位主要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无锡现在遭遇了欧美发达国家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普遍发生的水环境问题。世界上许多工业化国家都经历过水危机,他举例说,英国作为早期的工业化国家,其首都伦敦曾是“雾都”,而泰晤士河也曾是条“臭水河”,因此,太湖水的根本问题是传统粗放型工业“种”下的“恶果”,这既是生态问题,又是发展经济的阶段性问题。
无锡市为解决太湖水污染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值得肯定,但同时,认为污染是“发展经济的阶段性问题”非常值得商榷。因为这种态度中透露出来的信号是,水污染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出现的,在经历过这一阶段后,环境才能在经济发展后逐渐治理好。严重污染是经济发展必走之路吗?
西方工业国家曾为环境污染付出惨痛的代价:各种因环境污染引发的肿瘤、癌症等疾病层出不穷,恶化的环境让人们忧心忡忡,看不到希望和未来。随后,又不得不花费巨资治理环境。比如美国,仅在1972-1980年间,用于治理点源污染(指以点状形式排放而使水体造成污染的发生源)的费用就达到1400亿美元,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了70%。但是,仅靠治理点源污染并不能根本地解决水质污染问题,美国又花费巨资将水污染治理范围扩大到面源污染。
更重要的是,发达国家改变了先发展后治理的思路,转而确定了“环境优先”的可持续发展原则。这影响到了他们的经济决策。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欧美等发达国家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迈进,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据世界银行统计,2003年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美国分别为2%、23%和75%,德国分别为1%、30%和69%,服务业在GDP中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
在资源日渐紧缺乃至枯竭的时代,过分依赖资源发展,过于忽略环境污染的危害势必会导致严重后果。
既然欧美国家为他们忽略污染危害的做法已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们为何不引以为戒,吸取他们的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反而继续漠视环境的污染?认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必然出现污染的观点是危险的,更令人忧虑的是,这种观点在现实中可能并非个别。许多人乐观地认为,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有钱去治理污染,问题在于,当污染达到一定的程度,再大的投入可能也无济于事。更何况人类在这一过程中首先就要付出健康代价?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换取更优质的生活,先污染后治理的理念与此根本目标相背离。
其实,我国也已经确定了“环境优先”的经济发展原则。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指出:“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这是对“经济优先”、“经济与环境兼顾”等原则的一次矫正,顺应了环境保护的国际大趋势。
但是,我国的“环境优先”原则并未在法律上得到确认,而许多发达国家都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这一原则的,比如日本,在1970年修改《公害对策基本法》等法律时,删除了“维护生活环境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等内容,否定了“经济优先”原则,代之以“环境优先”原则。法律确认的“环境优先”原则带有强制性和相对应的惩戒措施,而我国目前缺少这一点。另外,我国在确立“环境优先”原则的同时,并未在对官员政绩的考核机制中体现这一原则,使得“经济优先”原则依然占有相当大的市场。
严重污染并非经济发展必走之路。“环境优先”更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的身体健康,我们需要尽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