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036,07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4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于2006年6月9日获得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6年6月3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于2006年7月4日实施后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说明书》(修订)中控股股东安徽金种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集团”)对持有本公司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承诺如下:
金种子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并且在上述限售期限内,原非流通股的出售价格不低于6.18元/股。
三、股改方案实施后至当前,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2006年6月5日,公司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617号”文批准,实施定向回购方案,回购控股股东金种子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票85,678,541股,以抵偿其占用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及资金占用费170,500,295.88 元,本公司定向回购的股份已依法予以注销。定向回购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346,400,000股下降为260,721,459股。
四、相关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本息合计52,651,547.53元。2006年6月5日,公司以金种子集团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款定向回购金种子集团所持本公司26458064股,回购价格为1.99元/股,定向回购完成后,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销向金种子集团定向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至此,金种子集团占用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全部清偿完毕。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相关股东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书,其结论如下:
1、金种子集团严格按照承诺的约定,切实的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中的有关承诺;
2、金种子集团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其持有的金种子酒股份在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没有转让;
3、金种子集团及金种子酒业就金种子集团履行承诺事宜进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036,07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4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