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现公告如下。本自查报告的附件《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治理自查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发现以下二个方面存在改进完善之处:
1、公司没有设立专职法律事务部门。
2、信息披露存在“打补丁”情况。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已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
为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占公司董事会的1/3,达到了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完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有效,董事会对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经营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情况、利润预测及实现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守法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得到了有效地发挥;公司建立了对经理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在人力资源类、财务类、营销类、资产管理类、计划采购类、安全保卫类、监察审计类、科研开发类、质量管理类等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各类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具有完全的独立性;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除有过一次“打补丁”现象外,总的来说还是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所有投资者公平披露所有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整改措施
1)关于公司没有设立专职法律事务部门的情况
针对公司日常业务中重复使用的合同,通过会审、制订格式合同的方式,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有效的合同管理架构,重要的格式合同都征求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从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了事前防范,对于其它合同,通过实施法人授权委托,加强合同监督,深化检查,以防范公司经营的法律风险。
2)关于信息披露存在“打补丁”情况
对于公司信息披露“打补丁”的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材料的审核,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2、整改责任人
董事长作为公司整个专项治理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做好具体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并督办执行。
3、整改时间
公司将就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保在2007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了便于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专门的电话、传真和邮箱,具体如下:
联系人:胡邦周、潘业伟、薛磊
联系电话:010-63713213、010-83671666-6104
联系传真:010-63713257
电子邮箱:hubangzhou@sohu.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公司将在2007年6月至2007年8月之间广泛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就有关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整改,相关整改工作于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