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
声 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确信已对本期发债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利率波动将给投资者的相对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和劳动力成本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际投资有可能超出项目的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7]1392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吴长均
联系人:张灼、余靖玲、孙大全
电话:027-85780617
传真:027-85781780
邮编:430015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锦文
联系人:熊心纯、吕洁、李姗、虞唯君
电话:021-38784899
传真:021-50495602
邮编:200121
(二)副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张武、陈冬涛
电话:029-87406091
传真:029-87406134
邮编:710004
(三)分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国光、罗毅
电话:010-85130868
传真:010-65186306
邮编:100010
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楼
法定代表人:王政
联系人:甘小军、周猛
电话:0755-82493978
传真:0755-82492077
邮编:518001
3、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邱三发、张颖
电话:025-83358070
传真:025-83367377
邮编:210008
三、担保人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湖北省分行
营业场所: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709号建银大厦
负责人:崔滨洲
联系人:王春海
电话:027-65775689
传真:027-65775664
邮编:430015
(二)中国农业银行授权其湖北省分行
营业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A座
负责人:易映森
联系人:程猛
电话:027-87326666
传真:027-87326693
邮编:430070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元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电话:010-88087971,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编:100032
五、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山大道1056号金源世界中心AB座
法定代表人:吴益格
联系人:冯琳、吴浩
电话:027-82858668
传真:027-82816985
邮编:430013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5号楼五矿大厦10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谭亮、林静、胡文玮
电话:010-64912118
传真:010-64912663
邮编:100101
七、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房地产交易大厦20层01号
负责人:李犁
联系人:秦明杰、解石
电话:027-85482077
传真:027-85482422
邮编:43001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7年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7武城投债”)。
三、发行总额:6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15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5.03%(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6%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 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Shibor3.43%,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方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
八、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购买。
九、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2007年6月27日起至2007年7月3日止。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07年6月27日。
十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2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07年6月27日起至2022年6月26日止, 逾期不另计利息。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付息首日:2008年至2022年每年的6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集中付息期限: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首日:2022年6月27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款项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七、集中兑付期限: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授权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十二、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ˉ级。
二十三、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分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帐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帐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网址为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的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人(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并认可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流通场所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的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首日为2008年至2022年每年的6月27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限为上述各付息首日起20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金兑付首日为2022年6月27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兑付期限为兑付首日起20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名 称: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06号
法人代表:吴长均
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邮政编码:430015
经营范围: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市属公房管理和房地产经营开发等。
公司网站:http://www.zgwhct.cn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投”或“公司”)前身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2002年7月,为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将武汉三镇基建有限公司、武汉自来水公司、武汉市排水公司、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直属房地产公司、武汉市大桥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等企事业单位整体划转至武汉城投,初步形成了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经营管理体制。武汉城投于2004年1月正式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成国有独资企业,并更名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名),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5亿元。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武汉市以及湖北省最大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城市建设领域的骨干企业,作为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主要业务为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市属公房管理和房地产经营开发。
截止2006年12月31日,武汉城投总资产为372.30亿元,股东权益为74.72亿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30.24亿元,净利润为1.08亿元。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的行业状况和发展前景
武汉城投业务主要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务、燃气、路桥收费、房地产五大方面,具体业务多由下属子公司独立经营,总部主要行使投资人的权利。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武汉市现辖7个主城区,6个远城区,市域面积为8,467平方公里,东西最大横距134公里,南北最大纵距155公里,截止200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58万人。武汉市由于自身特殊的地理状况,城区的道路交通流量仍然主要集中在以跨越长江、汉江的桥梁为中心的交通走廊及重要干道上;中心城区是当前市内交通最为拥挤的地区,人口密度大,交通需求量大。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未来10-15年间,武汉市将建成“三条快速环线、七个跨江通道和十条放射性道路”组成的路网主骨架以及“一号线、二号线一期和四号线一期”约70公里的工字型轨道交通网。
(二)水务行业
武汉市位于江汉平原的东部,长江和汉水的汇合处,境内江河纵横,湖泊星罗棋布,武汉市境内有长江、汉江等10余条河流,东湖、沙湖、南湖等140多处大小湖泊,水资源较丰富,其水域面积达2,143.6平方公里,水面占国土面积比例居全国各大城市首位,水资源极为丰富。武汉城投下属武汉水务集团拥有10 个水厂,日供水能力为302 万吨,2006年全年完成自来水销售55,530万吨,累计处理城市污水23,431万立方米。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武汉水务集团的污水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95 万吨/日,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主城区将拥有13座污水处理厂,2020年规划服务面积为41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为450万人。由于水资源作为一项特殊的公共商品,我国水务行业一直处于政府垄断地位,水务市场没有实现完全的市场化,但未来随着水务市场15%的年增长和水价形成机制的逐步市场化,武汉水务集团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三)燃气行业
燃气行业的投资规模比较大,行业的整体资产负债率较高;再者由于公用事业的特殊性,需求、供应、价格相对比较稳定,行业盈利能力整体情况处于较低的平稳状况。
2006年,武汉城投下属的武汉市燃气集团完成高压管线建设14公里,中压配套建设93公里,旧网改造7.5公里,完成天然气供气工程建设投资额2.9亿元,全年新增管道燃气用户8.2万户,销售液化气83000吨,天然气1.8亿立方米。
未来燃气行业将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由于天然气价格一般是和原油或成品油价格相挂钩,国家发改委已提出建立油气挂钩机制,将以每年5%-8%的幅度不断上调天然气价格,实现价格并轨。在“十一五”期间武汉城投下属的武汉市燃气集团将建成高压管道104公里。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下,公司的燃气业务将会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四)房地产行业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2006年以来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频繁出台,政府提出了包括住房供应结构、税收、信贷、土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方面共六项措施,以防止房地产投资出现过度增长,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
针对开发主体众多、规模效益较低的现状,武汉城投拟对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一定的整合,创立武汉城投房地产品牌,优化项目竣工、开发、储备的比例,保持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近年来武汉市虽然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上增幅较大,但是总量水平较其他地区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国内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以下简称“19城市”)的综合平均水平看,基础设施建设总额占GDP比例平均为7.56%,“十五期间”武汉市基础设施投资占GDP比例在19城市综合排名中平均排第13位,武汉市的城市建设综合情况与上海、杭州、成都等城市的差距明显。
(二)水务行业
由于水务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该行业具有典型的垄断性和规模经济效应,因此行业内盈利较为稳定。
武汉城投下属的武汉水务集团负责武汉市90%主城区的供水,供水量居全国第四位,较强的垄断地位使得其主业收入比较稳定。
(三)燃气行业
武汉城投下属的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在天然气市场上占据了武汉市80%以上的市场份额;而且中石油已经承诺在武汉地区只向武汉燃气热力集团供应天然气。因此,武汉城投在武汉地区经营上也具有绝对的垄断优势,使公司的燃气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四)房地产行业
武汉城投拥有成功开发大型项目的经验和资金实力,下属的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直属房地产公司、武汉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武汉宏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成功开发了多项住宅项目。
武汉城投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及所属行业自身的行业特点,使得公司在市场竞争上有较强的优势。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
二、发行人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摘要
三、发行人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四、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营运能力分析
1、近三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加权平均值为0.10、0.11和0.09,平均维持在0.10的水平,说明公司对资产的管理效率较高。
2、公司流动资产周转率
公司2004年和2005年流动资产周转速度稳定在0.21,2006年底,公司流动资产中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小幅上涨,主要是由于公司代为筹借武汉市长江公路桥项目、机场路项目等所需资金而形成的涉及政府性质债权。
3、公司存货周转率
近三年公司平均加权存货周转率为0.90、1.22和1.11,截至2006年底,公司存货净额合计219,069.64万元,较2005年底增长21.37%,其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金色雅园项目部桥后小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支出。
4、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2004年至2006年应收账款净额规模先增后减,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44、7.46和6.11。是由于公司所经营的基础设施建设属于投资回收期较长的产业,企业现在还处于不断收回投资的阶段,所以应收帐款的及时收回也是企业未来持续经营的重要保证。
(二)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水务与燃气业务的增长,房地产收入占比则逐渐下降。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率2004年至2006年分别为11.02%、15.71%和23.34%,说明公司主业突出,经营稳定。
200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对比表
单位:元
由于主营业务中涉及公用事业的产品价格受政府管制较多,企业多以政府补贴保持盈亏平衡。2006年武汉城投确认的补贴收入比前一年减少了92.5%,但利润总额比前一年只减少了35.8%,说明武汉城投的下属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提升较快。
近三年公司现金收入比率分别为111.54%、117.67%和115.54%,公司收入的实现质量较好。
从盈利指标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2004年至2006年均出现前升后降态势,分别为1.45%、3.82%和1.45%,处于行业较好水平。
(三)偿债能力分析
武汉城投偿债能力指标表
(单位 :人民币元)
*其中:利息支出采用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EBIT(息税前收益)=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EBITDA=EBIT+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CFO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利息保障倍数=EBIT/利息支出;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短期内变现的流动资产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较强,而公司的EBIT值相对于本期需要支付的债券利息比较充裕,债权人的利益有充分地保障。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受公司所处的城建行业特点和所处的发展阶段所影响,资产负债率、长期负债占长期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比例总体偏高,也表明了公司充分利用了财务杠杆以获取快速发展。
(四)现金流量分析
从整体现金流量情况分析,公司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获取现金能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大,具有具备很强的覆盖投资活动现金支出的能力,也使得近年来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入逐年降低。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5]2700号文件批准,2005年12月26日武汉城投首次公开发行期限15年、年利率为4.70%的公司债券10亿元。该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债券简称“05武城投债”。该公司债券正按期每年付息。
截止本期债券发行前,武汉城投未发生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的情况;也未发生对已发行的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情形。此外,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及所控股的上市公司未有发行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第十三条 筹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6亿元,将分别用于“武汉市亚行贷款污水处理项目”、“亚行贷款武汉市污水和雨水处理项目”和“武汉市二环线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上述项目建设总投资133.52亿元,所投项目均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武汉市亚行贷款污水处理项目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三金潭、黄家湖、落步嘴三个污水收集系统及其配套系统,项目总投资15.63亿元,计划建设期为5年。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金额为0.7亿元,该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3.21%,累计财务净现值为10,299万元,效益费用比为2.05。
二、亚行贷款武汉市污水和雨水处理项目
亚行贷款武汉市污水和雨水处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武昌二郎庙污水处理厂、汉口黄埔路污水处理厂、汉阳南太湖三厂的改建扩建工程、东西湖和蔡甸污水收集工程、武昌罗家路地区排水工程、汉阳杨泗港泵站及雨水管涵工程、常青路泵站二期工程和东西湖地区三闸连通工程,项目总投资19.67亿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金额为0.8亿元,该项目投资利润率为2.3%,资本金利润率为11.67%,税后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5.1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6.49年,税后财务净现值为9,766万元。
三、武汉市二环线建设项目
武汉市二环线是《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 》中确定的主城“三环十射”快速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内容为武汉市城市中心区片与外围组团之间的二环线,由汉口的发展大道、汉西路、江汉二桥、汉阳的十升路、四新桥,武昌的八坦路、珞狮路、东湖路、水东路,以及二七路过江通道和杨泗港过江通道构成,环线全长52公里。目前开工的武汉市二环线工程主要为珞狮南路理工大学至东湖路东湖宾馆4.7公里段,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绿化、交通设施工程及电力线路改造等。
项目总投资(不含过江通道)98.22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金额为4.5亿元。
该项目为城市大型道路设施项目,主要以社会效益为主,较难进行费用效益的货币化定量计算,主要采用定性分析。该项目的巨大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城市功能更完善、提高城市运转效率、节省居民出行时间、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等。
四、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武汉城投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其进行严格的使用管理。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由武汉城投资金管理中心依据《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城投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归集、投入和结算进行专门管理。
募集资金将统一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并由武汉城投的监察审计室对武汉城投资金中心的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审计工作。
第十四条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授权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湖北省分行
(一)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是于2004 年9月14 日成立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建设银行股票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939。
建设银行是一家在中国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截止2006 年末,建设银行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4,485.11亿元,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8,736.09亿元,存款总额为人民币47,212.56亿元,经营收入为1515.93亿元,净利润为463.19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2.11%,不良贷款率为3.2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省的一级分行,在建设银行、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近年来,湖北省建行在全省的资金实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损益表简表
(单位: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二、中国农业银行及其湖北省分行
(一)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立于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被《财富》评为2004年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截止2005年末,中国农业银行各项资产总额47,710.1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8,292.91亿元,各项存款余额40,368.54亿元。目前,该银行拥有近36,000个营业网点,在全球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设有境外分支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是中国农业银行在湖北省设置的一级管辖分行,机构总数1387个,在岗人员24076人;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2006年底的资产总额为1,371.79亿元。
(二)担保人财务数据摘要
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利润表简表
(单位: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