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简称:民生转债 转债代码:100016 编号 临 2007—03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受让海通证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139号),批准本公司受让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150万股股权,批复要求本公司自取得股份之日起2年内将该股份予以处分。截止日前,本公司通过受让借款方抵债资产持有的5.49亿股海通证券股份已全部获得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7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民生银行
股票代码:600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
签署日期:2007年6月25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发行结果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生效。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超
设立日期:2003年6月30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
公司注册资本:28,264,705,000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1003796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
税务登记证号码为:11010271092841X
主要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通讯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
联系电话:(010)6600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现任董事情况(截至本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发布之日)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截至本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发布之日)
以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截至本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发布之日)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持有民生银行股份是为了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收益。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获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所配售的股份数量为60,000万股,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所有询价对象询价结果并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08元/股。(由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每10股转增1.9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2007年6月11日实施,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和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实施办法,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做作相应的除权处理,发行价格除权处理后调整为7.63元/股,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获配售股份数额除权处理后调整为71,400万股,购买新股的资金总额不变。)根据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询价函中承诺的限售期,本次获得配售股份的限售期为自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变更登记之日起26个月。
截至2007年6月21日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9,612,740股,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1.48%。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均为流通股,目前没有被质押、冻结情况发生。
截至2007年6月21日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计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3,300,000股,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0.69%。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均为流通股,目前没有被质押、冻结情况发生。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公告书披露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士及控制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自本公告书披露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07年6月26日
七、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