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修改提案和否决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6日在贺州市公司本部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昌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96,503,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7%(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4人,代表股份96,423,087股,占总股本61.52%,非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80,296股,占总股本0.0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96,503,38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国海证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
1、批准公司以不超过1.1873亿元以每股1元的价格对国海证券同比例认购增资;
2、批准公司在国海证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时,公司以同样价格按所持股份比例认购所放弃的增资,但认购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如超出该范围,则另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增资的具体事宜。
该增资扩股事宜还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王晓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记录;
2、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