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红利(税前):每10股派发人民币0.50元,即每股派0.05元;
●现金红利(税后):每10股派发人民币0.45元,即每股派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3日
●除息日:2007年7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10日
一、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6年年末总股本274,001,9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供计派发现金股利13,700,097.45元,占本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4.89%,尚余未分配利润78,334,351.06元结转下年度。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7年7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5元。
5、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3日
2、除息日:2007年7月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1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7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除个人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3-87038237
联系传真:0573-87035640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西山路598号7楼
邮政编码:3144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