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拟发1.55万亿元特别国债买外汇
2007年06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综合新华社报道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7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就这一议案作了说明。根据外汇储备增长趋势和货币政策操作需要,财政部拟发行特别国债15500亿元人民币,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组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来源。发行的特别国债为10年期以上可流通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决定。根据有关规定,特别国债纳入国债余额管理,为此,需要相应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限额由年初预算的37865.53亿元人民币增加到53365.53亿元人民币。
财经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国务院提出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用于向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注资,是必要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会议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金人庆就决定草案作了说明。这一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相关报道详见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