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或提案的情况。
2、《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提案》、《关于终止吴俊光先生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提案》和《关于选举何玉华先生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为持有本公司41.00%股份的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6月28日上午9:30
2、召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杨毅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数4,304,473,8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7%。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数2,904,307,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0%;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数1,400,166,8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
四、议案或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批准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278,496,985票,反对1,227,800票,弃权1,024,749,079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表决通过。
2、批准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278,473,935 票,反对1,241,450 票,弃权1,024,758,479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表决通过。
3、批准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同意3,278,511,285 票,反对1,174,600 票,弃权1,024,787,979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表决通过。
4、批准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国家《关于境外上市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利润分配问题的通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以中国核数师和国际核数师审计税后利润较少者为准,计提盈余公积以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结果为准。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审计的本公司税后利润为77,151.30万元人民币,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本公司税后利润为71,468.61万元人民币,本公司2006年末可分配利润为65,911.99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谨提出以下分配预案:提取10%法定公积金7,146.86万元人民币,按2006年底总股本7,083,53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06年末期股息每股0.08元人民币(含税),计56,668.296万元人民币。是项末期股息将于2007年7月28日或之前派发。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关于向境内A股股东派息事宜。
同意3,305,551,640 票,反对1,463,150 票,弃权997,459,074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表决通过。
5、批准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度预算方案。
同意3,303,831,990 票,反对3,175,250 票,弃权997,466,624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表决通过。
6、批准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度中国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决定其酬金。
同意3,306,143,490 票,反对1,329,650 票,弃权997,000,724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表决通过。
7、批准同意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度国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决定其酬金。
同意3,306,155,540 票,反对1,312,900 票,弃权997,005,424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表决通过。
8、批准通过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提出的关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酬的提案,同意将独立董事的报酬由每年12万元港币提高至每年15万元港币。
同意3,270,569,090 票,反对2,302,850 票,弃权1,031,601,924 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表决通过。
9、批准通过本公司《章程》的修订方案(于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核准备案后生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章程修订相关事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同意3,271,360,790 票,反对1,872,950 票,弃权1,031,240,124 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表决通过。
10、批准通过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提出的关于终止吴俊光先生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提案。
同意3,235,127,307 票,反对0 票,弃权1,069,346,557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表决通过。
11、批准通过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提出的关于选举何玉华先生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同意3,235,119,507 票,反对7,800 票,弃权1,069,346,557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表决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向本次会议做了2006年度述职报告,对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日常工作情况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付艳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证券代码:601333 编号:临2007-009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或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6月28日上午10:30
2、召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杨毅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数4,304,411,3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7%。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数2,904,307,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0%;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数1,400,104,3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
四、议案或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批准本公司与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综合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调整本公司与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的综合服务协议的交易金额上限至人民币1,3970万元,并更改原协议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同意414,354,457票,反对1,281,700票,弃权3,888,775,157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付艳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证券代码:601333 编号:临2007-010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三楼电话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杨毅平先生召集,董事何玉华先生、曹建国先生、温伟明先生、吴候辉先生、杨金忠先生、张龙翔先生、孔黛碧女士、周志伟先生参加了会议。监事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有效决议:
一、选举何玉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
二、批准本公司2006年度美国版本年报(20-F表)。
该年报将于美国时间6月28日登载于美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网站。在该年报中,本公司披露了为遵循美国《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第404条的规定,本公司在外聘的专业顾问的协助下完成了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检讨工作,并将检讨结果载列于该年报中。
为保证境内外公平披露,该检讨的详情已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请查阅。
三、批准终止吴俊光先生薪酬委员会主席职务。
四、批准委任何玉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证券代码:601333 编号:临2007-01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州至坪石段铁路运输业务及
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登载的招股书提及本公司将利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收购广州至坪石段铁路运输业务及相关资产与负债;并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本公司为收购该项资产已向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支付人民币5,265,250,000元,余下收购款项将待合资格审计师进行专项审计以确定最终收购价格后支付。
本公司聘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完成了该专项审计(该审计相关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该审计,本公司向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收购广州至坪石段铁路运输业务以及该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价格已经确定,金额为人民币10,138,581,948元。在总价格人民币10,138,581,948元中,本公司已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支付人民币5,265,250,000元,余下的款项人民币4,873,331,948元将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起15个工作天内结清。上述根据专项审计而确定的总价格,金额未超过本公司与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签订的收购协议中所约定的价格在人民币9,237,708,630元至人民币11,290,532,770元之间的范围。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