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6月28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由董事长汪汉臣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原《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更名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原《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更名为《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上述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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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 1、《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4、《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5、《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