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加大
交强险业务违规查处力度
2007年06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昨日,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明确表示,监管部门将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预防交强险业务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
据悉,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的当天,中国保监会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切实做好业务系统的修改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
由于交强险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公益性和法定性,涉及的面非常广,而且政策性很强。保监会对这项工作始终给予高度的重视,并将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
一是要求各保险公司督促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严禁通过违规批单退费、虚列营业费用等方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交强险费率;
二是要求各保监局加大对辖区内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对不严格执行交强险条款费率、不按照《暂行办法》进行交强险费率浮动等违规行为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责令撤换有关责任人,甚至停止接受机动车辆保险新业务资格;
三是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修订并下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严格按照统一的实务操作规程进行交强险费率浮动。
四是对已经建立平台的地区,交强险保单必须通过平台统一出具,任何公司无权修改。